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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否存在自首 过失杀人自首

添加时间:2022年1月21日   来源: 广州取保侯审律师  Tags: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否存在自首,过失杀人自首   http://nnxsfzbh.maxlaw.cn/

  林智敏,广州取保侯审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否存在自首

对于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否存在自首分析。

一种观点认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不存在自首的问题,因为如果自首,则说明行为人没有为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则不能认定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只能以一般的交通肇事罪认定;另一种观点认为,是否认定自首,应按总则指导分则的一般原则处理。对于交通肇事后潜逃,后又自动投案的,仍应认定为自首,但处罚上应和其他自首的有所区别,对极少数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也可以不从轻处罚⑤。

某些人认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又自首的,是否认定自首,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犯罪人的主观心理及客观表现综合认定。被告人交通肇事后,有报警及等候处理的义务,不能以此认为不存在自首问题,是否认定自首,应按刑法总则的规定来分析认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行为人交通肇事后离开现场不间断的到有关部门投案如实讲述事发经过的。

这种情况下,主观上被告人离开现场的目的不是为逃避法律追究,表现在客观行为上体现为离开现场后不间断的到有关部门投案,并对事发经过毫不隐瞒,并且以行为人所知和认识到的情况如实讲述,不避重就轻,不夸大对方,不回避自己的。这种情况主客观能够相互印证,无为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不认定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只认定为一般的交通肇事罪,并且应对其主动投案行为认定为自首,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量刑幅度内,并按照自首的量刑原则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行为人交通肇事后离开现场不间断的到有关部门投案未如实讲述事发经过的。

若行为人投案后,未如实供述肇事经过,虚假叙述,推脱自已的,夸大对方的,则按照刑法总则有关自首的规定,因未如实供述案件主要事实,不认定为自首,但因行为人无逃跑行为,亦不能认定为逃逸,应以一般的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若行为人投案后,向有关部门讲述有交通事故发生,但当时不是自己驾车,而是别人驾车肇事的,并说服别人替自己顶罪的,因无逃跑的行为,不认定逃逸,但后面的行为,又符合伪证罪的特征,则以交通肇事罪和伪证罪数罪并罚。

3、行为人交通运输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离开现场,经过一段时间后,又投案如实讲述交通肇事及逃逸情况的。

这种情况笔者同意前面第二种观点。交通运输应肇事后逃逸存在着自首的情况,即这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有一个转变过程。在前面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主观故意支配下的行为,认定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而后面出于不论何种想法,去主动投案,自愿接受法律处罚的行为,又符合投案自首。是在两种主观故意的支配下,实施的两个行为,前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已构成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后者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案情的,又能够认定自首。因此应以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并有自首情节定罪量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量刑幅度内按照自首的量刑原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行为人交通运输肇事后,经过一段时间后,又投案如实讲述交通肇事经过但称离开现场并非为逃避法律追究情况的。

有的被告人称,自已是因为怕被害人及其亲属打自己才离开现场,不是为逃避法律追究。这种情况,是被告人对自己的主观故意性质认识不清,按照笔者在前面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条件的论述,这种仍应认定被告人是为逃避法律追究而离开现场,因为逃避法律追究表现为逃避履行以下义务:

⑴民事人身、财产损害赔偿义务;

⑵五项行政义务;

⑶抢救伤者和财产的刑事义务。

被告人交通肇事后逃避履行上述义务的任何一种,都符合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条件。不能以被告人的这一辩解理由,而认为被告人主观无逃逸意图,这是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认识问题。因被告人对肇事经过如实供述,对自首仍应认定。以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并有自首情节定罪量刑。

有的被告人称,自己在交通运输肇事后,本没有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故意,因为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理由,阻碍了自己归案。这种情况下,被告人负有对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故意及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理由的举证,侦查机关负有按照行为人提供的线索协助取证的举证。同时被告人必须在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理由消失后,及时不间断的到有关部门投案。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理由包括:行为人肇事后被被害人家属秘密非法拘禁;肇事后被其他人员秘密非法拘禁;肇事后被人打昏一直昏迷不醒,被人带离现场等,使被告人主观意志不能控制自己的客观行为的情形,上述情况属确实无法自动去投案。这种情况若查明属实,应以一般的交通肇事罪定罪并认定自首,不认定逃逸。

5、行为人夜间驾车行驶与一黑影擦过,行为人认为是风吹来的树枝或布片等物品,车行驶一段路程后,行为人下车才发现血迹,然后报案并投案的。

确有这样的一个案例,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下,如能查证上述事实,则行为人主观上无为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不能认定逃逸,客观上在发现自己交通肇事行为后,及时报案并投案如实供述事实,即不属为逃避法律追究而离开现场,又符合自首情形,应以一般的交通肇事并有自首情节定罪处罚。

注:

①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过失杀人自首

过失杀人后自首的相关法律

过失杀人是指非故意或预谋的杀人、由于疏忽造成的杀人、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只有发生了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才构成本罪。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主体是已满16周岁的自然人。对过失重伤进而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应直接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不能定过失致人重伤罪,即使过失致人重伤中不包括致人死亡的情况。

当事人涉嫌故意杀人的,一经定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存在投案自首情节的,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自首情节的可减轻处罚,即可在三年以下量刑。故意杀人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是3年以上,杀人后自首减40%以下。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过失杀人如果自首的话是可以减轻处罚,但是肯定还是要受惩罚的,毕竟触犯了法律,刑法控制在三年以下。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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