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敏,广州取保侯审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抓人到判刑最久要多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抓人到判刑最久要多长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如果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用普通程序审理时,要在三个月内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广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判刑后送到哪个监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而关于判刑后送到哪个监狱,这个没有明文规定,要一般是判决地监狱,也有可能分配到外地监狱,具体需要联系看守所的负责人,或者等被告人下监之后会有具体通知邮寄到家。
一、贩卖毒品是以当场抓的来量刑吗
贩卖毒品不是以当场抓获量刑的,贩卖毒品一般是依据贩卖毒品的数量和种类量刑的,如果是多次贩卖的,累计计算毒品数量。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贩卖毒品不是以当场抓获量刑的,贩卖毒品一般是依据贩卖毒品的数量和种类量刑的,如果是多次贩卖的,累计计算毒品数量。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